苍食协〔2015〕2号
苍南县食品工业行业协会
关于评选2014年度先进企业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了树立企业形象,鼓励企业做大做强,不断提高企业经济质量,为国家和地方做出更大贡献,协会于2014年12月26日召开会长办公会议,研究决定2014年度协会开展先进企业评选活动,现将先进企业评选办法及条件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评选范围:全体会员企业
二、评选条件:
1、当年产值(销售总额)比上年有增长;
2、当年交纳国、地税总额比上年有增长;
3、当年有开展和赞助社会公益事业活动(慈善捐款、慰问、公益活动赞助、结对扶贫等)以收据复印件为准;
4、当年无食品安全事故;
5、2013年、2014年两年企业法人代表无违法经营被追究刑事责任,无死亡责任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责任事故;
当年企业无违法违规经营被有关职能部门处罚的。
评比条件1-3条要具备2条以上,4-6条是硬性规定。
三、评选办法:
1、当年产值(销售总额)比上年增长1%加1分以此类推(协会统计为准),个别企业未向协会报送年销售总额数据的不予加分;
2、当年交纳国、地税总额比上年增长1%加2分以此类推(以税务部门统计为准);
3、当年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慈善款、赞助款、慰问款、结对扶贫款总额按5000元加1分计算,以此类推(以凭证为准);
4、安全生产达标建设验收合格加5分、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验收合格加3分(以县安监局决定为准);
5、年度企业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的企业加10分,为B级加5分;
6、当年企业获全国先进加10分(包括驰名商标、老字号)、全国行业先进加5分(包括当年产品获得全国性的金奖或后稷奖)、省级先进加5分(包括名牌产品、著名商标、诚信体系建设和老字号)、省级行业先进加3分、市级先进加3分(包括名牌产品),市级行业先进加1分,县级先进加1分(以文件为准);
7、从高分到低分评选出15家企业为协会年度先进企业单位;同时将总分排在第16—第20名当中根据情况挑选单项奖(科技创新(包括机器换人)、安全生产、外贸工作、节能降耗),单项奖不受总分影响,但必须是第16—20名之中)。
四、考核评选程序:
先进企业评选工作先由会员企业自评自报,然后由协会秘书处牵头,征求县有关部门(县经信局、市场监管局、统计局、安监局、环保局和国、地税等)意见,经初审后报会长办公会议决定。
希望各企业接到通知后,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于2015年1月20日前填报自评表,送到协会秘书处。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有关企业没有填报自评表视为自动放弃。联系电话:68815522.传真:68815522 手机:13819785655(666223).
苍南县食品工业行业协会
2015年1月4日
主题词:企业先进评选
抄 报:县经信局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县民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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苍南县食品工业行业协会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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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2014年度苍南县食品行业先进企业自评表》
企业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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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事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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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当年销售总额: 万元 上年销售总额: 万元 同比增长 % 自评分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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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当年交纳国、地税: 万元 上年交纳国、地税总额: 万元 同比增长 % 自评分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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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当年支持公益事业: 万元 其中:慈善捐款: 万元 赞助款: 万元
慰问款: 万元 结对扶贫款: 万元 自评分: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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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企业安全生产:达标建设验收 是□ 否□ 规范化建设验收 是□ 否□
没有通过验收不给分 自评分: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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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年度企业风险等级评估 自评分: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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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当年获得何等奖励以文件为准 自评分: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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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评总分: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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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法人签字(单位盖章)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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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会评定意见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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