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县富龙食品有限公司和温州许厨食品有限公签订了排污权交易合同,标志着我县企业间排污权交易正式启动。
目前,双方已完成了交易指标和交易资金交割,富龙食品有限公司将企业富余的0.04吨化学需氧量、0.004吨氨氮、0.2吨二氧化硫和0.18吨氮氧化物的排污权指标,成功转让给温州许厨食品有限公司,交易金额为3610元。
企业间排污权交易,是指转让方将全部或部分富余排污权转让给受让方的行为。富余排污权,是指企业因清洁生产、污染治理、技术改造升级、停产减产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等方式,减少污染物排放而形成的,并已经有偿使用的闲置排污权。开展企业间排污权交易,能够充分调动排污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积极性,促进其加快技术创新,同时降低了社会总体环境的治理成本,有利于环境资源向优质企业流转,有助于我县污染物总量的持续削减,从而推动环境质量逐步改善。(今日苍南)
|